【渝北区科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利资助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渝北区科委网
|
作者:qtipacom
|
发布时间: 2017-02-23
|
37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利资助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渝北科委〔2017〕5号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6年度渝北区专利资助及奖励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顺利开展2016年度专利资助及奖励工作,及时兑现专利资助及奖励资金,根据《重庆市渝北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渝北府办发〔2016〕2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渝北区专利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和纳税登记均在渝北区(不含两江新区直管区、悦来、两路保税港区,下同)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渝北区户籍的个人。
2.专利权属在渝北区。
二、资助范围
1.2016年1月1日—8月28日获得受理或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2.2016年8月29日—12月31日获得受理或授权的发明专利;
3.2016年8月29日—12月31日按期缴纳了专利年费的有效发明专利;
4.2016年8月29日—12月31日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国家级和市级技术转移机构、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
5.2016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
三、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3月1日—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渝北区科委知识产权和成果市场科(渝北区双龙大道153号4楼),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1.2016年8月28日前的,执行《重庆市渝北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渝北府办发〔2013〕36号)。申报材料按渝北府办发〔2013〕36号文件要求填报。专利工作奖励统计计算到8月28日止。
2.2016年8月29日后的,执行《重庆市渝北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渝北府办发〔2016〕26号)。申报材料按渝北府办发〔2016〕26号文件要求填报。
以上文件在重庆市渝北区科委网(http://www.cqybkj.gov.cn)上查询。
上述时间指的是专利受理或授权公告日,以及相关认定文件发布时间。
五、审核程序
1.区科委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资助及奖励清单。
2.区科委发出兑现通知,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人:王涛 电话:67808508 邮箱:1514321945@qq.com
重庆市渝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