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科委发〔2017〕4号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7年度长寿区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我区将启动2017年度长寿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方向
(一)重点支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市委四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以及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重点开展与技术创新紧密相关的体制机制、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模式、科技金融、社会治理等制度创新研究。
(二)重点围绕综合化工、钢铁冶金、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五大主导产业以及符合园区产业发展需求,探索新理论、新方法,开展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以及相应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
(三)重点支持动植物良种创新及高效安全生产、农产品与食品加工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及防灾减灾、农业生态及生物质资源利用、农村信息化与互联网+农业等领域的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与科技支撑,推进相关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跨越升级与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四)重点支持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公共安全、地质气象、城市管理、临床医疗、公共卫生、医疗信息化、生物医药、实验动物等技术领域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推动社会民生进步。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应当是长寿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机构。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
(四)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申报实行项目限额申报。每个单位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不超过1项。各单位在组织申报项目过程中,应把相关信息通知到每位科技人员,并采取必要程序和措施,保证每位科技人员的申报权利和公正公平地推荐项目。
(二)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三)申报企业原则上为科技型企业。
(四)企业申报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申报方式
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站或长寿科技群(QQ群号:86621796)共享里下载表格,填写《重庆市长寿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各申报单位将申报项目报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后,将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区科委科技管理科。
五、申报时限
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3月6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敏、郑锦
联系电话:023—40257502
联系地址:长寿区科学技术委员会322办公室
附件:重庆市长寿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重庆市长寿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2月6日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号木星科技大厦1幢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