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度、2023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足区扶持存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专项政策(试行)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3〕92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2023年度《扶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扶持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工业20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数字化赋能”“加快工业设计体系建设”“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绿色发展技术改造”“培育规模企业”等10个方面。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大足辖区内,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并在本扶持政策资金兑付前纳入国家统计库;
2.项目所属年度企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未发 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税收“黑名 单”、行贿人“黑名单”等;
4.投资类项目未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见《扶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工作要求
(一)由企业或个人自主申报且同一企业或个人当年申报不得超过三条,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按照申报指南有关要求提交项目申请表,经所在镇街或园区和相应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于3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
(二)所有项目由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镇街和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申报。
附件:扶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申报指南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
扶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申报指南
一、工业20强
二、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四、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五、支持企业数字化赋能
六、加快工业设计体系建设
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八、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九、支持绿色发展技术改造
十、培育规模企业
一、工业20强
(一)申报条件。
依据“生产规模”“纳税额度(全口径)”“发展潜力”“产出效率”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企业受环保、安全等方面书面行政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评选出“工业20强”。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工业20强”申报表;
2.企业简介、上年度总结(突出企业发展亮点);
3.上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佐证资料。
二、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一)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对首次认定为数字经济的规上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条政策)。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奖励申报表;
2.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佐证资料。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一)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鼓励存量企业(投产三年以上)技改扩能,自2022年1月1日起连续三年,对当年新增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其当年对大足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度较前三年平均贡献度的增量部分为依据,分别按照第一年50%的比例、第二年30%的比例、第三年20%的比例给予奖励,次年兑现上一年的奖励。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奖励申报表;
2.投入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等。
3.所涉及年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4.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佐证资料。
四、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一)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
对企业更新数字化装备或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非数字化装备,加快装备、生产线、车间和工厂自动化数字化建设,且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包括软 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10%的比例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照不超过 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本政策第3条不重复享受)。对新经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奖补申报表;
2.智能化改造投入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等;
3.申请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奖励的,需提供认定文件;
4.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佐证资料。
五、支持企业数字化赋能
(一)申报条件及奖励标准。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应用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升级版的企业(以国家评定机构认定证书为准),A级一次性奖励5万元,AA 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AAA级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支持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申报表;
2.相关认定文件(证书);
3.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佐证资料。
六、加快工业设计体系建设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新获评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成功创建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奖励2万元,通过复审的,奖励1万元。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加快工业设计体系建设奖励申报表;
2.相关认定文件(证书);
3.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佐证资料。
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经区级工业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参加工业设计大赛并获得国际、全国知名设计大奖的企业或个人,获得一等奖(或同等次)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二等奖(或同等次)的,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奖励;获得三等奖(或同等次)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2万元奖励。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2.相关参赛文件及获奖证书;
3.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佐证资料。
八、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首次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节水型企业,按照国家级、市级、区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奖励申报表;
2.相关认定文件(证书);
3.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佐证资料。
九、支持绿色发展技术改造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工业企业参照《重庆市重点节能技术和设备推广目录》《重庆市工业节水技术推广目录》《重庆市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目录实施节能减排改造、节水改造、清洁化改造、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产业化,按照不超过设备实际投资额1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支持绿色发展技术改造补助申报表;
2.相关认定文件(证书);
3.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佐证资料。
十、培育规模企业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新建升规和“小升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二)申报资料。
1.大足区培育规模企业奖励申报表;
2.相关认定文件(证书);
3.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佐证资料。
附件:1.大足区“工业20强”申报表;
2.大足区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奖励申报表;
3.大足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奖励申报表;
4.大足区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奖补申报表;
5.大足区支持企业数字化赋能奖励申报表;
6.大足区加快工业设计体系建设奖励申报表;
7.大足区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奖励申报表;
8.大足区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奖励申报表;
9.大足区支持绿色发展技术改造补助申报表;
10.大足区培育规模企业奖励申报表。
官网链接:http://www.dazu.gov.cn/qzfbm/qjjxxw/zwgk_53321/fdzdgknr_53323/zcwj/202403/t20240305_12996156.html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青枫北路30号凤凰C座81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