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重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知发〔2023〕81号)、《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渝知发〔2022〕25号),现就申报2024年度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属于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符合《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重点支持市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承担单位或被评定为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二、绩效目标
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以下绩效目标:
(一)新技术或新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产业前瞻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实现突破。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20件以上,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2-3个。出口型企业申请国外专利1件以上,不得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加强专利信息运用与专利导航,针对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合作、专利布局、上市准备等方面形成至少一份专利导航报告。
(三)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实现新技术、新产品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实现转让、许可(含开放许可)、质押融资、作价入股、投融资等知识产权运营收益500万元以上,或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承接转化10件以上,或进入上市企业后备培育库。积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完成专利产品入库5项。
(四)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专利产业化取得实效,实现专利产品销售额500万元以上,或转让、许可(含开放许可)、作价入股、投融资等知识产权运营收益500万元以上。
(五)在标准制修订、专利池、上市培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六)总结高价值专利培育典型做法,形成典型案例的文字和视频宣传资料。
具体绩效目标以项目任务书签订为准。
三、组织方式
(一)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向所属区县知识产权局将进行申报,区县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受理和材料审核,择优向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
(二)市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研究确定立项,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组织中期评估,项目实施期满后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后续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已承担2023年度重庆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本项目;高校、科研院所已承担过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不得以同一学院或相同的学科领域方向再次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本项目。
(二)本培育工作产生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风险防控等成果,不得用于重复申报我局相关资助项目。
(三)2023年度高价值专利密度大于10的区县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高价值专利密度大于2小于10的区县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其余区县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四)申报单位将《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请书
2. 区县推荐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67521202;电子邮箱:77692308@qq.com;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市知识产权局2401室)
官网链接:http://zscqj.cq.gov.cn/zwxx_232/tzgg/202403/t20240304_12991087.html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青枫北路30号凤凰C座81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