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人民政府】重庆市长寿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于2018-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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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ti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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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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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更好地择优选项,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我办申报进入2018—202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库,现将项目入库申报通知如下:
一、扶持产业范围
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入库项目产业需符合我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优先安排蔬菜、柑橘、生态鱼三大产业;2019—202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入库项目产业为柑橘、蔬菜、水产、粮油四大优势特色产业(以区政府扶持优势特色产业规划通知为准)。
二、扶持重点
坚持把符合五大发展理念,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助推农民增收致富显著的优势特色产业作为扶持重点,着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注重与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新型重点项目区建设等有机结合,有效形成推动合力。向建设高效农业种养基地、提升生产加工装备水平、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延伸产业链条等为内容的项目,精准脱贫、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项目,重点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项目以及改革创新的项目倾斜。
三、入库条件
1.入库项目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于2016年9月30日前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需于2017年1月1日前经区级或区级以上有权部门登记或认定。
2.入库项目的经营主体应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项目资金自筹能力和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3.入库项目的经营主体需具备用地、环评手续,并且保证入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四、入库时间及程序
1.自愿申报入库项目的经营主体(含市级部门(单位)所属涉农企业)于2017年8月24日12:00前向我办报送申报文件。越级、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我办对入库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和资格的入库项目及经营主体推荐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
3.我办组织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对初审通过后的入库项目及经营主体进行入库评审;
4.评审通过的入库项目及经营主体,在我区有关公众信息网等媒体上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我办将上报市农综办。
五、入库申报资料
项目入库申报文件(需说明项目背景、项目产业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财政资金用途等相关内容情况)和2018—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入库表(附表);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用地、环评手续;入库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保证书。同时将入库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526478545@qq.com。
六、项目库用途
进入长寿区2018—202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库的经营主体,方具有申报2018—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的资格,未入项目库的项目及经营主体不予申报。
七、其他要求
1.各入库申报经营主体需确保项目真实可靠,我办将对入库的产业化发展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入库申报程序等不明事项,可向我办咨询。
联系人:余力,电话:40240598
附表:2018-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入库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