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科技局
关于申报2023年度创新激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办法》(万盛经开发〔202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3年度创新激励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对象
1.创新平台补助:2023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包括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由科技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定的其他研发平台以及首次在万盛经开区内主持设立,并在万盛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院士专家工作站。
2.孵化载体补助:2023年度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3.科技型企业补助:2023年度首次入库成为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并达到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库确定的A、B等级的入库企业。
4.高新技术企业补助:2023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首次认定和复审通过)。
5.成长性企业补助:2023年度首次认定为市级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包括独角兽、瞪羚、牛羚等)、成长性科技企业。
6.先进型服务企业补助:2023年度首次认定为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7.成果转化补助:2023年度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
8.研发费用补助:企业已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2022年度按研发费用存量的1%、以后年度按上一年度增量的3%给予研发补助,但单个企业当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及税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不再重复享受。
9.专利补助:2023年度成功获得市级及以上高价值专利项目认定、成功申报市级及以上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
二、申报资料
1.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申报审批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 企业提供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B级以上的证明材料。
5. 征信报告,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各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设立的社会征信机构。申报组织需提供申报补助当月的征信报告。
6.相关认定文件、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30日截止。(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申报)
四、其他事项
1.装订顺序:
(1)封面;
(2)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申报审批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科研诚信承诺书;
(5)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B级以上的证明材料;
(6)征信报告;
(7)相关认定文件、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多个补助项目的,每个项目资料之间用彩页隔开。
2.每页申报资料必须加盖单位鲜章,经装订成册后还需加盖骑缝章。
3.所有资料只提交纸质件一式一份。
4.若未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的,区科技局将采取一次性告知书的方式,告知更正或者补充。若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更正或补充的,区科技局将不再收取相应补助申报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5.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的材料将作为认定工作的依据,逾期不接受补充材料。
6.申报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科创大厦3楼313室(区科技局创新促进科),咨询电话:023-81711462。
附件:1.封面
2.万盛经开区创新激励申报审批表
3.科研诚信承诺书
官网链接:http://ws.cq.gov.cn/bm/kjj/zwgk_70287/fdzdgknr_70290/zcwj/qjzcwj/202406/t20240611_13282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