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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经信委】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足区经信委 | 作者:启腾集团 | 发布时间: 2022-07-01 | 2655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推动宏观政策和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切实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破解影响经济运行的痛点、堵点、难点,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全力以赴推动下半年经济企稳回升,实现全年发展稳进提质,按照《大足区推进工业强区扶持政策》(大足工业强区组发〔2020〕1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奖励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主要包括“上档升级”“专精特新”“升规培育”“技改投资”“智能制造”“战新产业”“绿色制造”“基地建设”“上云上平台”“两化融合”“工业设计”“鼓励企业扩大出口”“服务平台”“新品开发”“挂牌上市”“科研队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17个方面。

对于《大足区推进工业强区扶持政策》所涉及的其他未申报奖励条款,由各牵头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大足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单位;

2.申报时未列入大足区公众信用平台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资类项目未获得其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见《大足区2021年第二批工业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三、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于2022年7月20日前按照申报指南有关要求提交项目申请表,经所在镇街或园区和相应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申报指南”中的牵头单位。

(二)所有项目由企业(单位)自愿申报,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镇街和园区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及时申报。

(四)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大足区2021年第二批工业经济发展项目

申报指南

一、上档升级奖励

二、专精特新奖励

三、升规培育奖励

四、技改投资补助

五、智能制造补助

六、战新产业奖励

七、绿色制造奖励

八、基地建设奖补

九、上云上平台补助

十、两化融合奖励

十一、工业设计奖补

十二、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奖励

十三、服务平台奖补

十四、新品开发奖励

十五、挂牌上市奖补

十六、科研队伍奖励

十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

一、上档升级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且当年入库税收(增值税、所得税)比上一年度增长不低于5%的企业,在达标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200万元和50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上档升级奖补申报表;

2. 企业简介、2021年度总结(突出企业发展亮点);

3. 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4.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彭传云,15178700889,尹梦,15823461697。

二、专精特新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获评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专精特新奖励申报表;

2. 专精特新相关认定文件;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企业发展科:罗晓,15215159961。

三、升规培育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小升规”“新升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升规培育奖励申报表;

2. 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彭传云,15178700889,尹梦,15823461697。

四、技改投资补助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存量企业(从未享受招商引资政策)技改扩能,对新增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从次年起、连续三年,以企业实际缴纳税金(增值税、所得税)为依据,其新增的区级实得部分第一年给予80%的奖励,第二年给予60%的奖励,第三年给予40%的奖励。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技改投资补助申报表;

2. 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 投入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等。

4.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彭传云,15178700889,尹梦,15823461697。

五、智能制造补助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企业更新数字化装备或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非数字化装备,加快装备、生产线、车间和工厂自动化数字化建设的,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1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智能制造补助申报表;

2. 智能制造改造投入发票、合同;

3. 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需提供认定文件;

4.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彭传云,15178700889,尹梦,15823461697。

六、战新产业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入库税收(增值税、所得税)增长10%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战新产业奖励申报表;

2. 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彭传云,15178700889,尹梦,15823461697。

七、绿色制造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新获得国家级、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工业企业或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市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企业研发节能产品,新列入国家、市《节能产品目录》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绿色制造奖励申报表;

2. 循环经济试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节能产品目录》相关认定文件;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能源环资科:邓博文,18883780214。

八、基地建设奖补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支持镇街、社会资金新建或整合资源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标准厂房,经审核认定后,一次性补助投资者10元/平方米。利用闲置厂房、楼宇、仓库、学校等设施进行改造,为入驻创业基地的工业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生态、服务设施等场所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补助投资者3.5元/平方米。对新获得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投资者1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基地建设奖补申报表;

2. 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文件;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企业发展科:罗晓,15215159961。

九、上云上平台补助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企业“上云上平台”购买云产品、云服务的,每年按服务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上云上平台补助申报表;

2. 购买云产品、云服务的相关合同、发票;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信息科:刘红,15123034649。

十、两化融合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2021年度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两化融合奖励申报表;

2. 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认定文书及证书;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信息科:刘红,15123034649。

十一、工业设计奖补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新获得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采购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按采购金额的20%给予年度内最高100万元补助。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工业设计奖补申报表;

2. 获评工业设计中心相关认定文件,采购工业设计服务相关合同、发票;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彭传云,15178700889,尹梦,15823461697。

十二、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鼓励企业开展欧盟安全CE认证及德国GS认证等国际市场准入认证体系建设,对通过认证的给予体系建设费用50%补贴,最多不超过50万元。对新增自营出口业务且当年实际出口额1万美元以上的实体,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对企业当年出口额(海关统计数据)达到10万美元以上的,按照“出口1美元奖励0.01元”的标准进行奖励。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鼓励企业扩大出口奖励申报表;

2. 相关认定文书、发票、合同;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商务委外经贸科:卢莉,15223107521。

十三、服务平台奖补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五金商会、智能制造联盟等重点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当年服务目标内容,经主管部门考评合格的,按其评价得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服务平台奖补申报表;

2. 服务平台2021年度工作总结;

3. 服务平台资质证明;

4. 主管部门考评意见;

5.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企业发展科:罗晓,15215159961。

十四、新品开发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新认定的市级优秀重大新产品、重大新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新品开发奖励申报表;

2. 相关市级(优秀)重大新产品认定文件、文书;

3. 所认定重大新产品申报年度销售额佐证资料;

4.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经济信息委产业发展科:余俊作,15826181458。

十五、挂牌上市奖补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经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确认,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奖励3000万元,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类似板上市的奖励5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奖励200万元;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成长板、专精特新板挂牌的奖励20万元。企业改制时追溯调整前三年利润依法补交的企业所得税,按企业缴纳的区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挂牌上市奖补申报表;

2. 相关认定文件、文书;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金融发展事务中心证券科:周斌,15923130719。

十六、科研队伍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1)对新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部、海智工作部,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含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市级科技专家大院)和市级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科研队伍奖励申报表;

2. 相关认定文件、文书;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第(1)条,区科技局::郭丰源,18183061580。

第(2)(3)条,区经济信息委经济运行科:彭传云,15178700889,尹梦,15823461697。

第(4)条,区人力社保局,刘春燕,13527578923。

十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通过国家、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并运行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申报资料。

1. 大足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申报表;

2.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文件、文书;

3. 营业执照(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相关佐证资料。

(三)牵头单位及联系人。

区应急局工贸科(大足行政区),邓昆,15025643645。

经开区应急局工矿商贸科(双桥经开区),李明友,1532038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