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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农委】关于做好2017年渝北区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www.ybny.gov.cn/Details.aspx?topicId=673264&ci=3383&psi=49 | 作者:qtipacom | 发布时间: 2017-03-15 | 3999 次浏览 | 分享到:
渝北农发〔2017〕54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2017年渝北区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委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三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我区临空现代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54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业系统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渝农发〔2016〕289号)、《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渝北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北财农〔2016〕177号)和《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农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渝北农发〔2017〕52号)要求,现将2017年渝北区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紧紧围绕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和渝北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战略,以临空现代农业为统揽,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为目标,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优化农业产业产品结构,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申报对象及内容
(一)申报对象。全区范围内从事伏季水果(柑橘除外)、蔬菜(榨菜)、调味品、中药材、休闲渔业、特色粮油等主导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销售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营销经纪人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机构和社区村民委员会(在生产基地的统一建设上,一般农户可由村社汇总申报)。同时,坚持项目资金“整合使用,集中投放”的原则,优先支持 “十大特色农业基地” 范围内、南北大道沿线和统大路沿线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内容。2017年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伏季水果、蔬菜(榨菜)、调味品、中药材、休闲渔业、特色粮油等项目具体申报建设内容、申报对象及条件、财政资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建设期限、申报及实施要求等要求详见附件3-9。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2017年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实施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按照“公开、评审、筛选、公示、上报、批复”程序进行。在渝北临空都市农业信息网和阳光渝北网公告项目申报文件(通知、指南)7个工作日;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文件要求自愿申报并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经所在镇街审核后报送区农委;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严格评审;评审结束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在渝北临空都市农业信息网和阳光渝北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委、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2017年渝北区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汇总实施方案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审核;市级备案核查无异议后,由区农委下达项目批复。
(二)申报要求。凡申报2017年市级现代特色效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单位,按照渝农改办〔2016〕1号要求参与股权化改革的新型经营主体,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农业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农民合作社不超过60万元,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不超过30万元;对未参与股权化改革的新型经营主体,其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农业企业不超过60万元,农民合作社、社区村民委员会不超过30万元,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不超过15万元。自筹资金,企业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社区村民委员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现代特色效益农业项目资金补助一般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项目单位申请补助所提供的项目建设支出凭据必须是原件,区财政部门在有关票据的原件上加盖“2017年市级特效财政资金已补助”印章后,复印存档,原件退回项目单位,并归档保存备查。
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支出,严禁列支“三公”经费、劳务补助和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对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机械和设施设备,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其他市级以上财政补助项目资金总和不得超过同类型机械和设施设备市场平均售价的50%。应按照项目名称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款明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严禁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虚报建设内容,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近三年已下达的中央、市、区农业财政资金项目执行中,无客观原因自动放弃实施、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擅自变更经批复的实施方案、未按期完成并在建的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项目一律不予受理。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项目名称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款明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经市级备案审核同意和区级下达项目批复的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变更的按实施单位书面请示、区级审核研究、市级核准同意的原程序报批。
四、资料报送
(一)提交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1);
4.《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附件12);
5.《订单收购农产品情况核实表》(附件13)。
同时,报送以下相关佐证资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和复印件: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农业企业申报项目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企业账户存款金额证明,生产者还需提供土地租用、流转合同(协议),加工者、销售者还需提供收购区内相关产品订单和上一年收购量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以期符合申报立项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送时间。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18:00前。
(三)报送方式。以纸质件(一式七份)和电子件方式报送:
1.水果、蔬菜(榨菜)、调味品、中药材项目报送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联系人:刘安蓉,联系电话:86015397、15902307637,电子邮箱:cqybapm@163.com,联系地址:渝北区翠湖路四巷7号,邮政编码:401120。
2.休闲渔业项目报送区畜牧水产站,联系人:郑群,联系电话:67178228、13618305025,电子邮箱:378939005@qq.com,联系地址:渝北区渝航路三巷1号,邮政编码:401120。
3.特色效益粮油项目报送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王林学,联系电话:86830975、13617658418,电子邮箱:85734253@qq.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四巷7号803室,邮政编码:401120。
4.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项目-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报送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李玲,联系电话:86015698、13983284744,电子邮箱:358530093@qq.com,地址:渝北区翠湖路四巷7号804室,邮政编码:401120。
5.粮油产业稳产增效项目-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由区种子管理站制定实施方案,联系人:段继红,联系电话:86015242、13983028383,地址:渝北区双凤路26号,邮政编码:401120。
(四)装订要求。为便于按行(产)业分类和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将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采取胶印等封装。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承诺书、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订单收购农产品情况核实表、银行出具的企业账户存款金额证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
五、其他事项
(一)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电子档以实际上传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申报有关资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项目申报汇总表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三)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按水果、蔬菜、调味品、中药材、休闲渔业、粮油分类填列。
(四)取得财政项目补助的实施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本申报文件电子档,可从渝北临空都市农业信息网和阳光渝北网下载。
附件: 1.2017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17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3.2017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水果、蔬菜项目申报指南
       4.2017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榨菜产业链项目申报指南
       5.2017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中药材项目申报指南  
     6.2017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休闲渔业项目申报指南
     7.2017年切块区县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粮油项目申报指南
     8.2017年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项目-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9.2017年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粮油产业稳产增效项目-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10.2017年渝北区农业生产基地生产便道等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及成本估算参考指南
     11.2017年现代特色效益农业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
     12. 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格式)         
     13. 订单收购农产品情况核实表(格式)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 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