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就申报2023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政策
对当年度研发费用超过100万元(含)且较上年(上年研发投入不为零)增长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新增研发费用的0.1%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首次有研发活动和支出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给予5000元补助。
二、申报对象
1.新增研发费用的企业。2023年度研发费用超过100万元(含)且较上年(上年研发投入不为零)增长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2.首次有研发活动和支出的企业。首次有研发活动和支出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即:2023年度研发投入强度(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之比)不低于1%,且以前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小于0.5%的规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受到税务部门处罚、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不良网络舆情记录,不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和其它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同一家企业只能选择申报“新增研发费用补助”与“首次有研发活动和支出补助”其中一类。新增研发费用补助资金应不低于500元。
3.2024年已停产企业不得申报。
4.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补助资金。
五、申报资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资料
1.《涪陵区2023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2022年、2023年、2024年研发投入证明依据,包括《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财务报表》等。在每个证明依据材料首页右上角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二)报送要求
本次项目申请实行“无纸化”申报。请将所有申报材料盖章(签字)扫描后的PDF文档及《涪陵区2023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word文档打包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电子邮箱:461165041@qq.com。打包电子档文件名为“申报企业全称”。
联系人:高波、罗欢欢
联系(咨询)电话:72881695、72889151
附件:1.涪陵区2023年度规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官网链接:http://www.fl.gov.cn/zwxx_206/gsgg/202411/t20241111_137850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