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数字化转型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大力度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按照《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要求,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发挥《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撬动作用,以《重庆市加快推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为指引,结合《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比拼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规定,全面推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实施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组织开展区县级数字化转型项目认定,2024年全市推动实施100个数字化转型项目。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标准。各区县经信部门按照食品及农产品数字化转型认定标准(附件1)从数字化装备应用、信息化系统集成、新模式新业态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工厂等四个层级开展认定,其中数字化装备应用认定标准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修改完善有关指标。
(二)组织认定。各区县经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组织专家(可从市经济信息委专家库中抽选),对2023年1月1日以后实施的数字化改造项目进行评审,认定区县级数字化转型项目。其中,数字化装备应用项目投资额由各区县经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新模式新业态构建项目投资额不少于300万元,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工厂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投资进度超过80%。
(三)结果上报。各区县经信部门填写《食品及农产品企业数字化转型汇总表》(附件2),将认定结果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按照工作程序,市经济信息委形成年度指导性分类项目清单。
(四)政策支持。对纳入年度指导性分类清单的项目,各区县经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商务部门按照《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中规定给予支持。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认定工作,责任到人重点推进,妥善留存企业申报材料备查,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认定结果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消费品处;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专项行动2024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经信智能〔2024〕2号)要求,邀请第三方机构(名单见附件3)对认定的数字化转型项目企业开展评估。
附件:1.食品及农产品数字化转型认定标准
2.食品及农产品企业数字化转型汇总表
3.重庆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服务机构名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李帅焜;联系电话:023-63895060,1359409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