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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经信委&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作者:启腾集团 | 发布时间: 2021-08-17 | 1739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涪经信发〔2021〕86号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涪陵新区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部门:

为推动实施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升规100户企业、提质100户亿元级企业),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办法(涪陵府办发〔2019〕57号),现就做好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围绕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升规提质、智能化提升、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工业和信息化等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项目。

(二)支持方向。详见《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资金安排方式和金额

根据《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扶持办法》(涪陵府办发〔2019〕57号),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要采取奖励和补助等方式安排。具体奖励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涪陵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投资项目已核准或备案;

4.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或失信行为,无较大及以上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

5.同一企业最多申报3个项目,同一项目及票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升规奖励除外),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6.符合申报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为201911日至20201231日实施的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30个月。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820日。

(三)各园区、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项目。在项目指导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同一项目及票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避免多头申报。在查询重庆市公众信用平台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和单位,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退回专项资金,同时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推送重庆市公众信用平台,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财政资金。

(五)申报单位在820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所属辖区填写意见及印章后报送到区经济信息委对应科责任科室。

 

附件:1.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202175


附件1

2021年涪陵区工业企业提升“双百”行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做大做强

1、新升规企业奖励

2、升规指导工作补助

二、推动亿元企业提质,促进做优做精

3、亿元企业提档升级奖励

三、推进智能制造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

4、大数据生产管理改造项目补助

5、两化融合贯标项目奖励

6、机器换人项目补贴

7、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奖励

8、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9、节能降耗减排项目补助

10、战略性新兴制造业项目补助

11、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项目补助

 

一、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做大做强

1、新升规企业奖励

支持方向:2020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含新建项目入规和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2019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含新建项目入规和规下升规上工业企业)。

支持条件:2020年销售收入(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销售额为准)达到2000万元以上,并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19年升规入统,2020年产值增速超过全区平均增速(6.5%)且税收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升规企业当前需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并在今年连续正常报统(报统数据每月不为零)。

补助标准:给予2020年度新增规模工业企业每户企业15万元的奖励资金(可重复享受市级政策),分两次兑付,首次兑现10万元,次年产值增速超过全区平均增速且税收增长,再兑现5万元。给予2019年升规入统,2020年产值增速超过全区平均增速(6.5%)且税收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每户企业5万元的奖励资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小企业科,郑红,72288583

2、升规指导工作补助

支持方向:完成工业企业升规任务的相关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企业服务部门

支持条件:完成工业企业升规任务的相关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企业服务部门。

补助标准:对2020完成升规任务的相关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给予其企业服务部门5万元/每户的工作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升规”工作培训、学习考察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小企业科,郑红,72288583

3、亿元企业提档升级奖励

支持方向:5亿级及10亿及工业企业。

支持条件:对年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且入库税金正向增长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年产值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企业,当年产值增速高于全区行业平均增速且入库税金增长5%的,按入库税金区级留成增加部分的10%标准奖励给企业,最高200万元(可同时享受前项提档奖励以及升规政策)。

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济运行科,罗毅,72288529

4、大数据生产管理改造项目(工业互联网)补助

支持方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研发投入等。

支持条件:201911日至20201231日实施的投资200万元以上(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项目研发投入等),且已完成投资50%以上的项目。

补助标准:按实际投资额不高于1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2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信息科,陈学权,72288673

5、两化融合贯标项目奖励 

支持方向:两化融合贯标项目。

支持条件:201911日至20201231日纳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单位,并通过国家评定、重庆市评估验收,未获得国家级和市级奖励的企业。

补助标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分别给予不高于20万元、15万元奖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信息科,陈学权,72288673

6、机器换人项目(数字化装备普及)补贴。

支持方向:对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装备普及,进行机器换人给予项目补助。

支持条件:201911日至20201231日项目设备和软件投资不低于150万元(包括采用融资租赁形式采购设备的),持续提升企业生产线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数字化装备普及、机器换人项目。项目减少人工数不低于10人;申报企业须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网址: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使用极速模式登录),点击进入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依次填写智能制造能力测评系统(已参加过测评的企业需更新为2021年评测数据)、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系统,进行项目登记,点击保存提交申请资料,点击导出后打印、盖章。优先支持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通过认证企业。

补助标准:按实际投资额不高于10%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2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信息科,陈学权,72288673

7、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奖励

支持方向: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

支持条件:201911日至20201231日完成投资200万元以上建设数字化车间项目(应含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AGV小车、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仓储与物流等智能装备、自动化检测与装配等信息化应用项目中的2项以上);投资300万元以上建设智能化工厂项目(应含2个及以上数字化车间),已经市经信委门认定以后(以认定文件为准),未获得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补助标准:根据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认定文件,按实际投资额不高于10%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奖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信息科,陈学权,72288673

8、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支持方向:201911日至20201231日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模式对现有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和组织模式进行的技改项目。

支持条件:投资200(含)—5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且完成投资进度80%以上的;投资500万元(含)以上,并入库报统且完成投资进度50%以上的;项目提供核准/备案情况材料。

补贴标准:按项目实施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较上年新增部分不超过20%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3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规划投资科,何颖,72288270

9、节能降耗减排项目补助

支持方向:201911日至20201231日实施的节能减排项目。

申报条件:年节电、气量不低于200吨标准煤;年节水量不低于5000吨;年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以上,固定投资100万元以上且完成投资进度50%以上的。

补助标准:按设备投入额不超过10%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2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能源科,陈海叶,72288262

10、战略性新兴制造业项目补助。

支持方向:属2020年战略性新兴制造业且纳入2020年成本费用调查的企业。

申报条件:2020年工业增加值率较2019年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或当年入库税金区级留成部分较上年增长10%以上的。

补助标准:按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较上年新增部分不超过20%的标准进行补助,最高2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济运行科,罗毅,72288529

11、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项目补助。

支持方向:新产品产业化计划项目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项目。

申报条件:2020年度有研发活动及项目并按规定入库报统,具有5名以上研发人员,建立了内设研发机构。项目的实施能明显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一)申报新产品产业化计划项目:项目完成投资进度80%以上,实施产业化、量产化的新产品应符合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性强的企业新产品。(二)申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项目:完成研发进度80%以上,关键核心技术应围绕涪陵区重点产业所涉及的企业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进行,并取得较大突破的技术攻关。

补助标准:按项目实际投资额不高于5%的标准进行补贴,最高1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科技科,王姝 7228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