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度第二批江津区工业高质量
发展激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工业园,有关镇街,江津综保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江津府发〔2019〕18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9〕89号)、《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高质量发展激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19〕7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第二批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激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主要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智能化改造提升、产业链培育、节能减排改造等。
(二)支持方向。详见《2020年度第二批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激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江津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运营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和江津区产业发展规划;
3.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和信用江津失信“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未有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4.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5.高质量发展分级评价为A、B、C的企业。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公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填写《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激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20年度第二批)》,经所在镇街或平台签署意见盖章后,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二份),于2021年8月13日前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相应科室。
(二)项目审查。区经济信息委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组织开展项目初审,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提请江津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评审小组评审。
(三)项目公示。通过评审的拟支持项目报区政府审批后,在区经济信息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项目,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镇街、平台要加强宣传和业务指导,提高政策知晓度,指导企业理解好、申报好扶持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申报。
(二)加强统筹。在项目申报要加强统筹协调,同一法人企业原则上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申请一个支持方向,避免多头申报。
(三)如实申报。申报企业、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支持申报各级扶持政策。
(四)规范管理。任何企业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虚报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高质量发展资金,如有违背,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2020年度第二批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激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附件1
2020年度第二批江津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激励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技术改造提升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模式对现有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和组织模式进行技术改造提升。
申报条件:2020年设备投资(含软件、硬件)不低于100万元,设备投资进度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应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6%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招商投资科张航(314室),47522689。
二、数字化装备普及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使用机器人、数控机床、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仓储与物流装备等更新数字化装备或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非数字化装备,部署在线监控(检测)和连线控制系统,推进生产设备、制造单元的系统集成和互联互通,加快装备、生产线、车间和工厂向自动化数字化迈进。
申报条件:2020年设备投资(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采购费用)不低于100万元,设备投资进度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应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智能化科石伟(310室),47567635。
三、企业“上云上平台”
支持方向:工业企业应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平台服务,开展“上云上平台”。
申报条件:大型企业自建私有云或应用混合云平台服务的,2020年云服务租用费用、平台建设费用和相关硬件设备的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中小型企业应用公共云平台服务的,2020年平台应用服务费用、应用开发费用和相关硬件投资不低于20万元。项目投资进度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智能化科石伟(310室),47567635。
四、工业互联网建设
支持方向:(1)支持工业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建设和应用标识注册备案、分配解析、授权认证、数据备份、统计分析、安全监测、展示体验等平台及配套设施。(2)支持工业企业应用新型网络技术和智能网关、边缘计算设备改造升级企业内网。(3)支持工业企业应用ERP、MES等信息系统集成融合、云化改造和迁移。(4)支持供应链协同管理服务、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在线支持(信息增值、远程运维)服务等制造+服务新模式。
申报条件:方向(1)(2)(4)项目投资(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云平台服务、软件、硬件、网络、系统集成等)不低于100万元,方向(3)2020年项目投资(包括软件购买、信息服务、相关硬件设备和云服务的投资)不低于50万元,项目投资进度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项目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智能化科石伟(310室),47567635。
五、产业链培育
支持方向:在江津区注册的工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共享平台等形式,带动区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实现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体系就地链接。
申报条件:2020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工业龙头企业,2020年度采购在江津区注册的中小微企业配套产品累计新增采购结算额1000万元及以上。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当年新增配套采购结算额的1%给予龙头企业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济运行科姜广慧(330室),47565823。
六、节能减排改造
支持方向:支持工业企业参照《重庆市重点节能技术和设备推广目录》《重庆市工业节水技术推广目录》《重庆市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目录》等实施节能减排或环保改造并取得成效。
申报条件:2020年项目投资不低于30万元,项目投资进度50%以上,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或报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应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
补助标准: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6%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王昱丹(325室),47521762。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青枫北路30号凤凰C座81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