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关于申报市级2018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项目的通知
相关镇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农综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2018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有关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50号)、市农改办《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渝农改办〔2016〕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一)主要支持种植业、农旅融合、设施农业、花卉苗木、休闲渔业等农村产业发展。主要开展以下内容建设:
1.标准化基地建设。新建或改扩建种植养殖基地,包括品种改良、种苗购置和土壤整治、农田水利、作业便道、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机肥综合利用,水肥一体化建设,酸化土壤治理,农(林)业生产机具、设施购置,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节水灌溉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措施或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等。申报休闲渔业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必须运用底排污技术实施标准化鱼塘改造。
2.休闲观光、休闲农(林)业建设。包括人行观光便道、垂钓设施、休闲廊亭等基础设施修建、采摘工具购置、环境改造、宣传等。
3.产业链建设补助。包括农(林)产品整选、包装、冷链、物流、初(精)加工、厂房建设、市场营销等。
4.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包括优势品种及良种引进、繁育,新建或改扩建标准化良繁场(站)(引进“名特优新异”良种需出具品种认定证书并经相关专家组一致认可方可纳入补助环节)。
5.对于新创农产品品牌及获得“三品一标一名牌”认证的农业项目优先支持。
(二)重点支持西彭镇真武宫村、长石村,走马镇金马村、慈云村,金凤镇海兰村、九凤村,巴福镇钟鹤村、五根村,白市驿镇大河村,陶家镇九龙村,石板镇天池村。每个镇限报3个项目,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主体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种植业项目规模需达到20亩以上,休闲渔业基地面积50亩以上,渔业水面面积不低于30亩。
二、申报要求
市级2018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原则。
(一)各镇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已连续三年获得农业项目支持的业主(单位),原则上不再给予支持。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材料向所在镇申报,各镇初审合格后(材料需加盖镇政府公章)统一报区农委。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二)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自筹资金,企业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各镇应在上报实施方案前进行把关,原则上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包含贴息项目)。项目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虚假申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按农业信用体系相关规定进行惩戒。
(三)申报项目所在地应不在“两规”规划覆盖区域范围内,所有申报项目实施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该项目无违法建设和无违法用地的证明,该证明作为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
(四)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按照市级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低于总人数的60%。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邀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核,邀请驻农委纪检组进行监督。如有在以往年度申报实施的项目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或无故放弃实施项目的,直接一票否决,并在以后年度(三年内)不再给予任何项目支持。
(五)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在九龙坡区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经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在当年按原程序报批。报市级备案的实施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对随意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的,不予补助,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六)项目建设内容在2018年10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成,接受区级验收、市级考核。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和规范化资金票据的日常管理,设置项目资金专帐,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管理。项目完成后,各镇及时组织开展镇级验收,待验收通过后,项目实施单位向区农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提供相关验收书面材料(含项目建设工作总结及财务资料等),项目单位申请补助所提供的项目建设支出凭据必须是原件。
三、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为便于按行业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二)报送方式。各镇将申报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文件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由各镇汇总填写)、各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并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送区农委相关科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区农委联系人:产业科崔远超(电话68412909),区农技站曹强(电话68404922),区森防站朱秋(电话68669976),区渔政站陆灵(电话68821550);区财政局联系人:农财科杨世萍(电话68783300)。
(三)报送时间。我委将于2018年4月9日上午9:00开始进行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下午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市级2018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本文件的总体要求对所有附件中申报指南都适用,如申报指南中另有规定的,按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四)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2018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2.2018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使用财政资金额度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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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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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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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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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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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
附件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18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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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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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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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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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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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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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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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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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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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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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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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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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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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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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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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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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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