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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http://wjj.cq.gov.cn/xxgk/tzgg/87466.htm | 作者:qtipacom | 发布时间: 2018-01-19 | 17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渝经信服务〔2018〕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
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在丰富消费品工业产品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产品品牌中的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6〕180号)要求,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重庆市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工业设计在丰富消费品工业产品品种、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产品品牌中的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6〕180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设计能力
      (一)支持消费品工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支持服装、家居等消费品行业龙头企业加大设计投入,建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在智能终端、智能家电、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招商中,同步引进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品企业创建市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至2020年培育2家国家级、7家市级消费品行业工业设计中心。根据《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企〔2016〕21号)有关规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户企业给予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的建设项目资金奖补。
      (二)大力发展以服务消费品工业为主营业务的专业设计公司。支持浪尖、嘉兰图、空象文化等我市重点专业设计企业加强在电子信息、文化旅游产品等行业的设计及服务能力建设,创建服务品牌。重点在笔电、手机、服装、家居等消费品行业分别引进1-2家专业设计公司或设计大师工作室。对成立两年以上,服务我市消费品企业20家以上,累计承接消费品工业设计订单50个以上且产品新增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的专业设计机构,在达到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限定性认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优先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或复核时给予“优秀”等次。
      (三)促进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集聚区建设。围绕智能手机、纺织服装、智能家居、陶瓷制品、钟表及精密加工、眼镜、生态塑料、日化用品等我市重点消费品产业,以推动消费品创意化、高端化、智能化、健康化、特色化为目标,鼓励利用老厂房、旧仓库、闲置楼宇建设与消费品工业配套发展的创意设计产业园区,集聚产品设计、品牌设计、包装设计、样品试制等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全产业链。支持南岸3D智汇、重庆创意公园、重庆创客港、N18设计创意基地、大渡口重庆工业博物馆等创意设计园区集聚发展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产业。至2020建成2—3家特色鲜明、产业集群的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集聚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园区。
      二、培育设计市场
      (四)鼓励消费品企业设计订单外包。鼓励消费品企业与工业设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将企业设计订单外包。
      (五)创新专业设计公司与消费品制造企业合作模式。鼓励专业设计公司与消费品制造企业采取设计按销售提成、合作生产、买断设计专利等新模式开展项目合作,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造“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三、聚焦重点领域
      (六)聚焦消费品工业重点产品创新突破。通过征集和组织实施一批消费品工业优秀设计项目,滚动发布项目指导性计划,引导消费品产品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对指导性计划中达到全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条件的设计成果,优先享受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政策;对指导性计划中未达到全市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条件,但产品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且为上一年度1月1日后首次上市销售的设计产品,符合有关规定可优先享受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增品种”项目补贴。
      (七)聚焦消费品工业品牌及包装设计提升。培育1—2家品牌及包装设计龙头企业,突出品牌设计、包装设计等在消费品工业特别是在食品工业、文化旅游产品中的重要性,将地方特色文化融入产品设计理念,不断提升产品辨识度和影响力,打造国内知名品牌。
      四、完善支撑体系
      (八)建设消费品工业设计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根据自身消费品工业主导产业和企业需求,采取直接出资或与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等方式,搭建消费品工业产品设计、品牌设计、样品试制以及成果展示体验等服务平台,为中小消费品工业企业提供设计研发服务。积极筹划推进工业设计产业集团、消费品品牌运营中心、工业设计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市工业设计促进中心、“集创家”消费品设计创新平台、重庆创意公园、TOP重庆味道等平台功能,为全市消费品企业提供设计项目对接、新品发布、产品销售、金融支持等服务。
      (九)加强消费品工业专业设计人才培养。依托“鸿雁计划”,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消费品工业设计高级人才。聚焦西南大学服装设计、重庆交通大学箱包设计等特色消费品设计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校与消费品制造企业、专业设计企业联合培养专业特色设计人才、建立设计实训基地。鼓励工业设计公司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开展设计专业实践培训。实施全市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开展针对消费品行业的设计游学及优秀设计师提升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100人次的消费品设计游学活动,组织培训全市30名优秀骨干设计师。做好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及带徒传艺等工作。
      (十)推进消费品工业设计产业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市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在消费品工业设计推广、设计合作、政策宣传中的支撑作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消费品工业“好设计”和重庆市消费品年度“十佳创新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开展设计入区县、入园区、入企业专题对接推广活动,每年选择不少于5个区县、50户企业开展工业设计试点工作。鼓励市工业设计协会、市服装设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推进工业设计在消费品行业的广泛应用。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信息委有关行业处室、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市工业设计促进中心和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配合、形成合力,集成现有政策资源,大力支持消费品工业创意设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十二)加强政策支撑。充分发挥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产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等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对消费品工业设计机构建设、产品设计创新、设计市场培育、产业交流活动等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设立工业设计专项扶持资金,形成国家、市、区县多级联动支持机制,努力将“山水之都、美丽重庆”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设计之城、创意之都”。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我市工业设计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政策和典型案例,加大对消费品企业品牌、优秀设计团队和设计产品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