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农委】关于申报2017年畜禽健康养殖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qtipacom
|
发布时间: 2017-12-27
|
20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县内各生猪或肉牛养殖企业(公司)、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
根据市农委《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市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232号)文件要求,为实施好2017年县畜禽健康养殖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畜牧业绿色发展。
二、申报对象
支持本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生猪或肉牛养殖企业(公司)、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等。
三、申报条件
(一)支持年出栏500头以上(或常年存栏25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企业(公司)、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支持年出栏50头以上(或常年存栏1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企业(公司)、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
(二)养殖企业(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三)申报主体三年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记录、无审计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诚信经营记录。
(四)达到所列的规模标准和产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技术标准。畜禽养殖类项目选址在适养区内,且符合环保要求。
(五)实施深度扶贫和养殖污染治理的项目优先立项。
(六)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年度(含未结题的项目)内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
三、支持环节及标准
支持养殖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具体可以用于圈舍地面改造,排污排水沟,场内净污道、化粪池(沼气池或沼气袋)、粪污消纳池、干粪堆放场池、抽排机,粪污干湿分离机、粪污还田还土管网、粪污专业加工机械及运输设备等建设和购置。支持具备条件的养殖场开展生物发酵床养殖和有机肥加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单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在10-30万元。
五、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017年12月—2018年4月
六、申报程序及补助方式
项目申报按“公开、现场初审、评审、公示、筛选、备案”程序进行。申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含附件),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会同乡镇(街道办)进行现场初审,现场初审合格后的申报方案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备案。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
七、附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商部门提供的征信证明。
3.粪污还田还土消纳合同。
4.猪牛群体照片(彩色A4打印)及养殖档案记录。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
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2017年畜禽健康养殖项目的单位,自主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于2017年12月30日下午5点前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含附件)纸质件1份到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吴春燕,联系电话:75582054。
附件1:畜禽养殖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要求
附件2:2017年畜禽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017年12月19日